清明,夏歷二十四節氣之一。《歷書》:「春分後十五日,斗指丁,為清明,時萬物皆潔齊而清明,蓋時當氣清景明,萬物皆顯,因此得名。」清明節的起源,據傳始於古代帝王將相「墓祭」之禮,後來民間亦相倣傚,於此日祭祖掃墓,歷代沿襲而成為中華民族一種固定的風俗。由於中國廣大地區有在清明之日進行祭祖、掃墓、踏青的習俗,逐漸演變為華人以掃墓、祭拜等形式紀念祖先的一個中國傳統節日,在仲春與暮春之交,一般為冬至之後106天,寒食節的後一天。掃墓活動在節前後可延續十天左右。
清明節的習俗在中國南方和北方地區的規模、方式不盡相同。民間還有插戴柳枝、放風箏、取薪火、畫蛋、鬥雞、盪鞦韆等活動。此習俗也流行於白族、苗族、蒙古族、納西族等少數民族。在越南、韓國等地,清明節也是重要的節日。
由於清明節是根據節氣而定的,故清明是少數與西曆大致吻合的中國傳統節日;清明為香港、台灣等地唯一根據節氣而定的休假日。中國國務院已經宣佈在2008年清明等傳統節日將被列為公眾假期。
寒食节是冬至後第105日,即中国农历清明节之前的一天,大約在4月4日。
寒食節是為了紀念介之推。相传春秋時期晋公子重耳周遊列国,历尽艰辛。一次,他挨饿难熬,百般无奈时,介之推割下自己大腿上的肉给他吃。后来重耳当了国王(晉文公,春秋五霸之一),去找和母亲一起躲在深山中的介之推。遍寻不到,便下令放火烧山,想以此逼出介之推,但最后發現介之推與其母被烧死。重耳十分后悔,便规定每年此时不得生火,一切吃冷食,称为寒食节(山西省介休市山东省鄄城县凤凰乡当地居民仍然对此深有记忆,实际节日这三天已没有吃寒食的活动,但晚饭仍然有不生火做饭的习俗,一般晚饭会喝开水,而不是平时喝的各种麵湯)。
其实,寒食节的真正起源,是源于古代的钻木、求新火之制。古人因季节不同,用不同的树木钻火,有改季改火之俗。而每次改火之后,就要换取新火。新火未至,就禁止人们生火,这是当时的一件大事。寒食节习俗,有上坟、郊游、斗鸡子、荡秋千、打毯、牵钩(拔河)等。其中上坟之俗,是很古老的。
中國過往的春祭都在寒食節,直到後來改為清明節。但韓國方面,仍然保留在寒食節進行春祭的傳統。雖然我們不知道寒食節在甚麼時候被清明節取代,但從唐代多首與寒食節有關的詩來看,至少在唐朝時,中原人仍然有紀念寒食節的習慣[1]。